本报讯(记者 吕依霖)最近,市民刘女士在运河区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有些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很不明显,翻找日期的过程就像在玩“躲猫猫”。律师表示,遇此类情况可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6月2日下午4点左右,市民刘女士来到运河区光荣路附近一家超市采购日常所需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走到速冻食品区,刘女士随手拿起一袋速冻烤肠,看到上面写有“生产日期见包装正面”的文字。她找了半天,却始终没见到日期喷码。刘女士又看了几遍,终于在包装袋封口的位置找到了生产日期。封口是半透明的,日期喷码是白色的,几乎与包装融为一体,很难发现。
对此,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超市。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零食货架旁,记者拿起一袋零食翻找几次,没有找到生产日期。
最终,在超市导购员的帮助下,记者在包装纸上一堆花花绿绿的广告词中看到了生产日期。一袋香辣豆干的生产日期字迹很模糊,在红色包装上几乎“消失”,找寻起来也很费劲儿。再如薯片等膨化食品,有些品牌的生产日期规规矩矩地印在保质期的下方,而有些品牌的生产日期则没那么规范,被随意印在了不起眼的外包装角落。
在市区另一家超市里,一名导购员告诉记者,现在食品上的生产日期的确不容易找到,但每件食品上一定会印有生产日期,他们不会销售三无产品。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联系到了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卫波。涂卫波表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的生产日期等信息需展示在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发现生产日期难找的情况,可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