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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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资欠3000余元货款 不还钱被告上法庭

东光法院诉前调解帮双方和解

本报讯 (通讯员 何佳玲 记者 唐慧)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对症下药”,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5月,东光县的张某在孙某的店里购买了15件除草剂,应支付货款6600元。张某当日支付给孙某2000元,并给孙某写了一张金额为4600元的欠条。

同年7月,张某向孙某店内退回价值1364元的货物后,尚欠孙某3236元货款未支付。孙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无果,将张某起诉到东光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阶段,东光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此案涉案标的额比较小,调解的希望非常大,立即与双方进行沟通。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张某有一定的还款意向,是为了怄气不愿还钱。原来,张某曾给孙某介绍客户,双方闹了别扭,张某为此不愿还钱给孙某。

据此,调解员“对症下药”,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帮他们打开心结。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张某当场将拖欠两年的欠款全额支付给孙某。

2024-06-06 买农资欠3000余元货款 不还钱被告上法庭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30204.html 1 东光法院诉前调解帮双方和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