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约摸有五六年的时间,我写了上百篇民间故事,也试图找到小说与故事之间的神秘通道,达到所谓亦俗亦雅的目的,可惜失败了。后果是我的小短篇总是有点民间故事的痕迹。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故事”不能丢,你再高深的思想也需要通过“故事”表现出来。前几年有些人鼓吹小小说的去故事化,而故事(包括情节、细节)是小说的框架和支柱,没有故事的小说还是小说吗?没有动人或有趣故事的小说,会有人看吗?
大河村的瓷器这类题材的小说,我写了七八篇。都是取材于当地一个村留下的颇具地方特色的谚语。据说,这“大河村”聪明人、文化人比较多,有点瞧不起周边四屯八村,有事没事编排别的村。别的村气不过,就合伙编排“大河村”,别管什么丢人现眼的事都按在“大河村”头上。故事围绕大河村的李聪明和小河村的王笨蛋展开,李聪明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王笨蛋看似蠢笨却暗含机锋。故事大多荒诞不经,这一篇还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