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运河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运河区蔡青诊所因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沧州市运河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以及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