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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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一名“代驾”送客户回家途中将骑车人撞伤,被索赔4.7万元——

“代驾”撞人谁担责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郭廓

“感谢您的帮助……”近日,在孟村法院,代驾人员李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代驾人员李某在代驾客户车辆送客户回家的途中撞伤一名骑车人。为索要医疗费,伤者将李某起诉到孟村法院。最终,经过孟村法院法官调解,为李某提供代驾信息的代驾平台公司赔偿了伤者的损失。

夜间兼职代驾

不慎将人撞伤

孟村的李某每天晚上都会利用闲暇时间做兼职代驾。3月1日晚上8点,李某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生意比较火爆的饭店门口,等待代驾平台公司派单,为酒后不能开车的客人提供代驾服务。

刘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后,通过李某所在的代驾平台公司预约了代驾服务。李某接到代驾平台公司指派的订单后,驾驶刘某的车辆送刘某回家。

途中,李某驾车行驶到刘某家附近时,与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某相撞。张某当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诊断,张某肋骨骨折,身上多处挫伤。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后认定,李某驾车未礼让行人,应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伤者索赔

法官多次调解无果

张某在接受治疗期间,为赔偿事宜多次与李某沟通,一直没有结果。3月26日,张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将李某起诉到孟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7万元。

孟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魏岩第一时间组织李某与张某的家人在法院见面,开展诉前调解。

张某的家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已经作出事故认定,李某开车将人撞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对此提出异议。李某认为,他是在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车主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另外,他是接到代驾平台公司指派的订单,给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发生事故,代驾平台公司也应该负责。他表示,即使他需要承担责任,也只同意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李某与张某的家人一直未达成和解。法官随即依法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追加被告再调解

代驾平台同意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依法将车主、代驾平台公司追加为本案共同被告。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与李某签订代驾合作的代驾平台公司除了向代驾人员提供代驾服务信息外,还有招募代驾司机、培训、管理等行为。据此,法官认为,代驾平台公司已经和李某形成雇佣关系,代驾平台公司应该承担雇主责任,赔偿此次事故给张某造成的合理损失。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在第二次庭审前,法官对张某的家人和李某以及代驾平台公司负责人再次展开调解,耐心向他们解释法律,讲明道理。代驾平台公司负责人意识到公司在此案中应该担负的责任,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5万元。

经过进一步沟通,张某及其家人也同意代驾平台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最终,张某和李某、代驾平台公司达成和解。

5月8日,代驾平台公司负责人将3.5万元钱交到了法官手中。法官在第一时间将钱转交张某。这起代驾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至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2024-05-23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郭廓 孟村一名“代驾”送客户回家途中将骑车人撞伤,被索赔4.7万元——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8720.html 1 “代驾”撞人谁担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