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葛雅纯 陈春雷 记者 唐慧)为复婚,献县一男子按前妻要求买房,并在房产证上加上前妻的名字。结果,男子的前妻却反悔了。近日,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赠与纠纷案。
多年前,献县男子张某与妻子李某离了婚。后来,经过亲人和朋友说和,张某决定与李某复婚。对于张某的请求,李某表示,可以复婚,但是张某要先购买一套楼房,并将她登记为房子的共有人。
考虑到儿女逐渐长大,需要完整家庭的呵护,张某按照李某的要求购买了房产,并在房产证上将李某添加为共有人。让张某没想到的是,他满足了李某提出的条件,李某却没有配合张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奈之下,张某向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自己对李某的房产赠与,变更房产所有人。
献县人民法院法官陈春雷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组织张某和李某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以两人未成年的子女健康成长为突破口,引导李某和张某提升自己的责任意识,珍惜家庭生活和多年的夫妻感情。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和李某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答应与张某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