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振铎 记者 苏少静)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全市自然水域禁渔。禁渔期间,有关部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捕捞和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全面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禁渔期间,禁止除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仅限一人一竿单钩)之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活动。所有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对擅自从事捕捞作业、偷捕渔业资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有关部门将加强市场、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禁渔期内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扰乱禁渔秩序的行为。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