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4年05月14日
第07版:07

青县一名消费者反映,自己通过网络APP订外卖,竟在食物中发现烟头,于是向店家索赔——

一个烟头引发纠纷

本报通讯员 卢丽丽 本报记者 张楠 唐慧

近日,青县司法局清州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顺利将一起纠纷圆满解决。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并达成和解。

外卖里吃出烟头

索赔千元起纠纷

2月4日,青县的高某通过某外卖APP下单,在青县一家小吃店下单点了一份外卖。收到外卖小哥送来的外卖后,高某说自己拆开外卖包装,准备食用时,却发现里面有个烟头。为此,高某找到小吃店店主协商,索要赔偿金1000元。

事发后,小吃店店主很快确认高某2月4日确实通过某外卖APP在店内下单,点了一份价值35元的外卖。食物中发现异物,店主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表示愿意照单退赔高某的损失。然而,高某并不接受店主的退赔方案,并将此事投诉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院驳回起诉

消费者竟“闹店”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小吃店进行突击检查,确定小吃店证件齐全,卫生条件达标,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没有证据证明商家故意向食物中放置异物。

对于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高某并不认可。为此,高某将小吃店告上法庭,要求小吃店退赔千元赔偿金。青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反复审查案卷,核实相关证据。最终,法官确定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驳回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对于法院的裁判结果,高某并不服气。小吃店店主表示,小吃店工作人员一直遵守操作规程,不会在厨房内吸烟,更不会故意向消费者的食物内放置烟头,不排除高某自导自演闹剧的可能。被法院驳回起诉后,高某此后曾多次到小吃店理论,甚至影响了小店的正常经营。无奈之下,小吃店店主多次向青县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司法所介入调解

双方让步达成和解

为了尽快平息这起纠纷案件,青县人民法院专门与当地司法局沟通,委托司法局对此事进一步调解。

在了解高某的诉求后,青县司法局清州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高某、小吃店店主联系,并核实了事发的相关细节。

经过反复分析,司法所所长刘恩昌发现,高某的诉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高某能够提供的用于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且高某并没有因此受到实质伤害,小吃店方面始终不认可高某的说法,并质疑烟头来源。

高某拿不出充足证据,小吃店店主的怀疑也无法排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解决双方矛盾,刘恩昌多次与高某沟通,耐心给他做工作。在刘恩昌的努力下,高某索赔金额从1000元降到800元,又降到500元、300元。

最终,在刘恩昌的调解下,小吃店店主同意向高某退赔300元,高某则表示不再找商家麻烦,并删除外卖平台上对小吃店的差评评价。

2024-05-14 本报通讯员 卢丽丽 本报记者 张楠 唐慧 青县一名消费者反映,自己通过网络APP订外卖,竟在食物中发现烟头,于是向店家索赔——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7746.html 1 一个烟头引发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