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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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抢生源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多校划片,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纳入所在地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继续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健全有序录取机制。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防止大班额反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标准招生。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在参与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做好均衡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严格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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