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艳芸 记者 张楠)近日,笔者在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多措并举,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近年来,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着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取证力度,夯实证据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办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同时,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检察官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嫌犯罪未成年人适用不起诉法律条款。检察官还与专业司法社工对接,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分类管理,精准帮教,通过组织公益劳动、读书会、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使他们知法懂法,顺利回归社会。目前,经过帮教的未成年人中已有10人顺利考入理想院校。
另外,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完善了未成年人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他们建立内部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提前了解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及监护条件,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并确保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保证被害人利用救助金及时接受相应治疗。
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社会公益组织,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警示未成年学生远离电信诈骗,拒绝校园暴力等。他们积极加强诉源治理,以磋商或发出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履职,推动构建司法、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六大”保护格局,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