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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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

泊头鸿祥派思液化气公司 被罚款21000元

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泊头市鸿祥派思液化气有限公司2023年8月21日、22日、23日共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38只,其中有30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未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罚款21000元。

2024-04-16 未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5242.html 1 泊头鸿祥派思液化气公司 被罚款210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