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安全措施
近日,任丘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任丘市泰山道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任丘市泰山道加油站因未采取安全措施(加油站所有汽油储罐操作井内的液位计导线保护防爆挠性金属软管两端未接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