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3日
第02版:02

生鲜食用农产品不能“过度包装”

蔬菜包装不能超3层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自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2024-04-03 生鲜食用农产品不能“过度包装”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4189.html 1 蔬菜包装不能超3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