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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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闹离婚期间,丈夫张某突然向朋友借款20万元。债主为索要借款,将夫妻二人起诉至孟村法院——

丈夫借的钱,妻子该不该还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近日,被卷入借款纠纷的李某得知孟村法院的判决结果后高兴地说。

原来,去年3月,李某与丈夫张某因感情不和,闹起离婚。之后,张某向朋友借了20万元。因张某借钱不还,对方将张某和李某一同起诉至孟村法院,要求两人还钱。

孟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朋友既无法证实张某将借来的2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也无法证实张某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的妻子李某无需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感情恶化

女方起诉离婚

孟村的女子李某在十几岁时就与男子张某相识。就在两人都将近30岁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组建了家庭。

婚后,李某照顾家庭,放弃了工作,张某在外创办了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两人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却一直没有生育儿女。

渐渐地,李某与张某相处久了,为生活琐事、经济问题和没有儿女等缘故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导致两人相互指责、抱怨和猜疑,夫妻隔阂日益加重。

2020年,李某不幸患上重病。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但是李某的病情并没有好转。此时,张某对李某漠不关心,导致与李某的夫妻感情渐行渐远。不久后,两人正式分居。

去年3月,李某起诉至孟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她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去年4月,孟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张某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丈夫突然借钱

妻子卷入纠纷

去年5月初,就在闹离婚之后,张某以扩大生意为由,向好友刘某借款20万元,借期为20天。借期到后,张某未偿还朋友借款。去年7月,刘某将张某与李某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还钱。

孟村法院办案法官魏岩接手案件后,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并未成功。随后,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对这起借款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向法庭提交了张某书写的借条及刘某向张某的银行账户转账的记录。

针对刘某提交的证据,李某表示,张某并未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自己不承担责任。张某则强调自己借款20万元是用于扩大生意规模。

法院作出判决

丈夫独自还款

结合张某与李某的夫妻感情状况,法官认为,本案20万元债务发生于张某与李某闹离婚过程中。在张某与李某夫妻双方感情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张某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切合实际,且张某对借款的实际用途也无法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据。

法官认定,刘某认为本案债务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缺乏事实依据。经过综合考量,孟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20万元,李某无需对张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4-04-02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在夫妻闹离婚期间,丈夫张某突然向朋友借款20万元。债主为索要借款,将夫妻二人起诉至孟村法院——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4150.html 1 丈夫借的钱,妻子该不该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