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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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双方为赔偿打官司

吴桥法官找准症结化解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节凯丽 纪录珉 记者 张楠)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王军(化名)驾车在吴桥县太行道与驾驶汽车的张强(化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强的车辆损坏,损失达4000余元。当地交警大队勘验认定,王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强无责任。吴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详细看了卷宗,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情况,得知王军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并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此时,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张强2000元。对于剩下的2480元,双方当事人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找到了双方争执的焦点。原来,张强并不知道王军的车辆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因此主张赔偿金额一分也不能少。王军则认为,保险公司已经向张强赔了钱,他就不用赔了。就这样,双方一直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本着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的原则,决定利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保险限额赔偿等方面入手,向王军解释他构成侵权的事实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随后,法官劝说双方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要逞一时之气。

“我不知道你车子的损失这么大呀!我的车投保了交强险,我还以为保险公司能够赔偿你的全部车损呢。”“早知道你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我就走自己车的保险了,也不用这么麻烦。”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不再对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军当场赔偿张强车辆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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