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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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

保障范围“扩容” 基本保险金额翻倍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通知明确: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2024-03-29 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3601.html 1 保障范围“扩容” 基本保险金额翻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