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俊香 张利娜 记者 张楠)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据悉,某建筑公司承建海兴县一个房地产项目后,将其中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公司)。2019年10月,分包公司又将自己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一个建筑队,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建筑队组织工人进行了施工。其间,分包公司仅向建筑队给付了部分工程款。2021年年底,分包公司与建筑队就工程量与工程款金额进行结算,发现分包公司尚欠建筑队工程款近500万元。因分包公司一直不支付工程款,建筑队将其告到法院,要求分包公司给付工程款,并要求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海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与分包公司沟通得知,分包公司认可欠建筑队工程款。分包公司表示,他们欠款的原因是某建筑公司一直拖欠他们公司的工程款,导致他们公司资金紧张。另外,分包公司还称,建筑队在诉讼中进行了财产保全,已经影响了他们公司的正常经营。
为了使建筑队尽快拿到工程款,同时降低财产保全对分包公司的影响,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针对双方争议的问题分别对他们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就这样,建筑队在收到首期工程款后,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分包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