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诊疗活动
日前,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2023年12月18日沧州市运河区卫生健康局查明,运河王立新诊所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运河区卫生健康局责令运河王立新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