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刘某和肖某同为洗车店员工。两人闲来无事打赌,肖某让刘某舔冰,赌注50元。刘某将冰舔化后,肖某却拒绝付钱。在打闹中,刘某腿部骨折,构成10级伤残,为此花了医药费16万余元。近日,肖某被运河区法院判处赔偿刘某11万余元。
(3月7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正红:玩归玩,闹归闹,别拿生命开玩笑。
@两朵花:腿都骨折了,闹得太过了!
@海月弥生:有因必有果,法院的判决没毛病!
@今早又白起:两个大人居然舔冰玩儿,真的没有正经事情干了?
@八方来财:本是一个玩笑,两个人都较了真。
@七小只滴叭叭:有些玩笑开不得!
@小鑫:花16万元买个教训,太贵了!
@春意盎然:撺掇别人去舔冰,不地道;别人把冰舔化了却不给钱,更不地道!
@菲比:人家让你舔你就舔啊?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情之前能不能考虑一下后果?
@布丁:小事情酿成大事故!
@起个名字好难:10级伤残,这样的教训太惨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