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7日
第02版:02

部分楼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

沧州浩铭创置房地产 被罚7万元

近日,沧州市住建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处罚决定书,沧州浩铭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城·悦隽风华三期12号、13号、16号及17号楼,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该公司被罚款7万元。

2024-02-27 部分楼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20078.html 1 沧州浩铭创置房地产 被罚7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