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沧州宝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沧州宝鼎物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水费,以9元/立方米和11元/立方米的价格加价多收沧州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入驻企业用户水费32451.14元。
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该公司违规收取电费,以0.8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的价格加价多收沧州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入驻企业用户电费81456.54元。
截至2023年11月29日,该公司主动退还多收用户的水费32422.35元、电费81076.62元,未能退还多收取的水费28.8元、电费379.92元。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该公司被处以警告、没收应退未退水电费408.72元,并罚款91126.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