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沧州市民政局发布了《沧州市中心城区地名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此次地名方案的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沧州市中心城区。
《方案》将中心城区555条规划道路按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层级进行了命名。
在通名用词中,东西走向为“路”,南北走向为“大道”“街”,沿用原确定的“一级主干路以新华路为界划分南、北大道,以运河为界划分东、西路”原则。
在专名用词中,一级主干路东西向延续“南河北海”格局,南北向配合原有框架,结合区域特点命名;二级次干路根据其邻近道路及所在区域经济、文化特点命名;三级支路按照突出指位功能、老地名派生、延续老地名、体现地理环境特色等方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