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发出通知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
健康家庭建设的基本条件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在本村(社区)居住满1年;家庭成员与当地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家庭健康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等;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
根据通知,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至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到2025年末,覆盖90%以上的村(社区);到2030年末,覆盖100%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