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月1日起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指导价格、说明等。
数字化摄影(DR),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50元/曝光次数、市级45元/曝光次数。
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CR),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35元/曝光次数、市级32元/曝光次数。
红外热象检查,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30元/部位、市级27元/部位。
B型钠尿肽(BNP)测定,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130元/项、市级117元/项。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130元/项、市级117元/项。
脑反射治疗,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30元/次、市级27元/次。
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调整后指导价格为:省级70元/次、市级63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