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重点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
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
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
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