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少静 通讯员 冉喜钊)亲人去世后,遗产争夺案件时有发生,但遗体争夺案非常少见。近日,献县就发生了一桩关于争抢遗体的纠纷案。最终,在献县法院城关法庭调解下,纠纷得以化解。
孙红(化名)是献县人,与第一任丈夫婚后生了两个女儿。前段时间,孙红因病去世。在葬礼上,孙红的女儿打算带走母亲的遗体,与她们去世的父亲合葬。
孙红的现任丈夫王辉(化名)对此不同意,便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前来调解,但没有成功。孙红的遗体只能被暂时存放在医院太平间。之后,王辉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遗体由其处置并安葬在他家祖坟。
献县法院城关法庭主审法官钱英收到了这一案件。“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当事人很容易发生过激行为。而且,死者遗体在太平间已经产生了上万元停尸费,如果开庭判决再加上诉,死者一时半会儿也不能下葬。”钱英认为,此案最佳解决方式是调解。
于是,钱英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法庭,但双方态度都很强硬。
见此情景,钱英转变调解思路,将孙红的父亲请到了法庭。通过沟通,钱英得知,孙红在和王辉结婚领证前,就得了绝症,婚后由妹妹和王辉一起照顾。生前,孙红还和自己的父母说过,死后想和王辉葬在一起。
有了孙红父亲的证言,钱英将孙红的两个女儿叫到一边,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
钱英告知她们,近亲属之间对死者安葬问题存在争议,应当最大限度地以死者本人意愿确定安葬方案。同一顺位的近亲属对死者安葬意见不一致时,应充分考虑近亲属与死者生前的关系密切程度、情感依赖程度和互相扶助情形,综合予以认定。
此案中,孙红的两个女儿、王辉、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近亲属。
“你们的母亲生前说过想和王辉一起安葬。而且,你们的母亲得了重病,王辉对她也尽到了夫妻扶助的法定义务。”钱英告诉孙红的两个女儿,在不违反法律和当地风俗的情况下,孙红的遗体应该让王辉处置并安葬。
最终,孙红的女儿们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