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3日
第03版:03

盐山一女子离婚期间屡受丈夫骚扰

法院为她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 (记者 刘冰祎 通讯员 宫海军 许瑛琦)盐山的李某在诉讼离婚期间屡受丈夫王某骚扰。日前,盐山县人民法院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骚扰、威胁李某。

李某与王某婚后感情逐渐破裂。后来,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李某屡被王某骚扰。王某不仅言语谩骂李某,还威胁她,让她放弃子女的抚养权。此外,王某还多次到李某的工作单位骚扰,让李某饱受困扰。

无奈之下,李某向盐山县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盐山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李某的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对此,盐山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禁止王某以电话、短信、微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骚扰、威胁李某;二、禁止王某到李某的工作单位从事与该单位业务无关的行为。王某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2024-01-13 盐山一女子离婚期间屡受丈夫骚扰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15317.html 1 法院为她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