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要继续做好居民医保各项工作,规范参保流程,充分考虑居民医保各类人群特殊情况, 通过合理设置待遇等待期等政策激励约束各类人群参保缴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集中征缴居民医保次年保费。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参保居民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在缴费后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待遇等待期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以激励约束群众连续参保缴费。同时,充分考虑各类人群的特殊情况,对于新生儿、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以及刚退出现役的军人等重点人群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普遍不设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