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工作,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要求,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我市将继续扩大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区域。
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最新禁行区域:我市高速合围区域(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行区域内,24小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本报记者
明年1月1日起沧州中心城区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工作,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要求,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我市将继续扩大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区域。
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最新禁行区域:我市高速合围区域(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行区域内,24小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