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冰祎 通讯员 宫海军 程路浩)盐山的王某破解了无人机禁飞限制,让无人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飞多高就飞多高,并从中获利。日前,王某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盐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王某平时喜欢“研究”无人机,并掌握了无人机系统破解技术。这让他一下子发现了“商机”。去年4月份开始,王某便通过抖音、快手、咸鱼、微信等多个社交账号发布广告,向他人有偿提供某品牌无人机的参数修改、破除限高、破解禁飞区等服务。很快,有顾客看到广告“上门”了。
原本,该品牌无人机在正常飞行区的官方高度限制为500米,限高区的高度限制为120米,另外还有禁飞区的飞行限制。王某靠技术手段远程控制买家的电脑,使用相关软件帮买家修改无人机的各种设置,调整内置参数。经过王某的修改和调整,买家的无人机可以无视高度和禁飞区域限制等随意飞行。
此后的时间里,王某先后为20余台无人机修改了内置参数,并从中获利5000元。后来,警方掌握了相关线索,王某选择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盐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突破无人机禁飞限制,本质上是对无人机原设系统的侵入与修改,使无人机可以随意飞行,违反了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规定。突破飞行限制的无人机容易对航空安全产生严重干扰,如果失控、坠毁极易对地面的人、物造成危害,还可能带来侵犯隐私、泄露国家安全秘密等风险。被告人王某为他人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并从中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