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玲 摄影报道
【读者反映】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她到市区浮阳大道一家火锅鸡店聚餐,该饭店有线上优惠活动,团购包含4套餐具。李女士一行5人,用了4套餐具、6双筷子。结账时,商家又单独收了6双筷子和6套碗碟的钱,总共12元。李女士结账时没仔细看账单,但是索要了小票。次日,她才发现商家收了双份餐具的钱。
“被多收的钱仔细算起来有10元(减去多要的两双筷子钱),我想问问能否把钱要回来。”李女士说。
【记者调查】 记者查看了李女士提供的火锅鸡店的收据,上面明确显示了套餐内包含的菜品及餐具数量,除了李女士另点的烧烤费用外,还收了6双筷子和6套碗碟的钱,总共12元(右图)。
【帮办结果】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卫律师。
刘红卫说,按照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的餐具属于餐饮经营者的义务之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向其提供免费餐具。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若商家需要收取额外的餐具费用,应当在李女士消费前告知并获取其同意。
刘红卫律师提醒:消费者若是遇到了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收费,但事后要对餐具收费的餐厅,第一个做法是可以与餐厅据理力争,拒绝支付餐具费用;若是餐厅仍强制要求支付相应费用的,则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当然,作为消费者,要是遇到了比较“规矩”的餐厅,事先告知了餐具收费的情况下,则可以要求餐厅提供其他免费的符合法定消毒标准的餐具。
市民李女士按照刘红卫律师的意见找到火锅鸡店,店员核实账单后,退回了多收的餐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