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近日提醒,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7项,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