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张靖雯 刘国贞)日前,青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等驾乘4辆警车,奔赴北京市房山区一处房产。原来,房产原主人欠钱不还,还拒绝搬离已被司法拍卖的房屋。执行法官依法强制腾房。
据介绍,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200余万元的义务。申请人崔某向青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县法院依法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查封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房产一处。随后,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查封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并拍卖成交。但刘某的妻子提出执行异议,表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要求在拍卖款项中保留其份额。刘某的妻子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案涉房屋。
为保障案涉房产买受人合法权益,青县人民法院开展异地腾房行动。执行法官和法警等14名执行人员近日出发,赶到了案涉房屋所在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派出2名法警协助执行,并由3名公证人员在场公证。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耐心劝解刘某的家人。最终,刘某的妻子同意腾出房屋。执行法官马上通知公证人员和搬家公司开展腾房工作。
历时近9个小时,房屋腾退终于完成。案涉房产被顺利交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