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12月1日上午,我们光明小学晚报小记者到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参观。带着疑问和好奇,我们走进了法院。
我们跟随法官阿姨来到第九审判庭,这里正在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这是一起没有被告人出庭的案件。我们都认真聆听,感受着与法律的零距离接触,体会着法律的庄严与神圣。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法律无处不在,就像每天照耀我们的阳光,包围着每一个人。
法官阿姨又带领我们来到第四审判庭。在这里,我们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观看了这次模拟庭审,意识到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
我们还参观了装备展示区。法警叔叔给我们展示了警棍、催泪喷雾、手铐等装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法律在保护我们的同时,也是一种约束。在法治国家的约束之下,我们才能快乐成长,才能拥有现在的幸福生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我认识到,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不敢想象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们应好好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沐浴宪法之光,做一个知法懂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指导老师: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