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2日
第03版:03

我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生鲜灯”

本报讯 (记者 张倩)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我市于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突出“生鲜灯”治理重点,全面消除“生鲜灯”。聚焦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业态,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主动抓好整改,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我市将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生鲜灯”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立行立改。

专项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入场销售者市场自查、抽样检验等义务,市场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照《办法》要求,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义务情况逐条开展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认真整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集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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