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高校的大学生助学金发放在网络引起热议。学生为何对贫困生认定标准提出质疑?资助方式又当如何完善?
“贫困生”过度消费
高校终止发放助学金
近日,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一则情况通报: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关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赵某某存在炫富和过度消费的举报,其所在学院和我中心迅速启动调查程序。
经核查,该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在核查中发现,该生存在生活不节俭、过度消费的行为。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其助学金发放。
据悉,此前有网发帖称,该校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一名获助学金的特困学生用的是苹果系列四件套(一般指苹果品牌的手机、电脑、平板和手表四款产品),价值2万元,而且还买了价值1517元的演唱会门票。获得助学金学生的学号信息也被公开。
目前,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部分。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可以分为二档至三档。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该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记者了解到,除了国家级奖助学金政策,各高校及二级学院也分设多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和帮助成绩优秀学生。还有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行的资助体系。
贫困还是不贫困
认定标准为何引争议
近期,多所高校因助学金评选陷入争议。9月份,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一名学生发布多则网络视频称在助学金评定中遭遇不公平对待。他声称自己是孤儿,却在班内困难生助学金评定时落选。
11月6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被举报内容不实,所涉及另两位同学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均符合困难生资助条件。未发现材料作假的情况,评定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渎职及滥用职权”问题。
10月24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一名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唐某被辅导员通知删除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朋友圈,该生把与辅导员的聊天截图公布在朋友圈中,并提到“520元不贵啊,我自己赚钱买的”。事件引发关注后,11月8日,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唐某申领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符合标准。
从校方回应来看,中山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大学这三所院校经过调查核实,都认为学生的申领资格符合标准。这意味着,从程序上来说校方可能不存在问题,但学生和公众所争议的在于贫困认定标准本身。
一位在高校从事学生相关工作的人士向记者介绍,以他所在的学校为例,助学金主要是看贫困建档程度。困难户是第一个门槛,再结合学习成绩是否有不及格情况来进行筛选。学校会按照比例给各班分配名额,再由各班班主任带着全班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建档立卡,是2013年以来推出的重要扶贫举措,通过建立详细的贫困户信息档案,实现精准扶贫。2020年全国贫困户脱贫摘帽后,国家规定建档立卡脱贫户仍然有五年的帮扶政策不变。
不过,贫困建档是由学生生源地反馈上来。上述高校工作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省份,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可能并不一样。“所以会出现这个人拿着‘苹果全家桶’但也拿助学金的情况。你也不能说他没资格,因为环节没出错,他有贫困证明,学习也努力。”这位人士说。
在他看来,各人消费规划不同,并不能通过外在去看学生生活水平。“可能存在一些大家觉得看上去没那么困难但也拿补助的学生,还有些人确实家里另有隐情,且我们了解到了,也无法和全学院学生公布。”他表示,在他任职的高校,真正困难的学生一定可以受到补助。
据中国新闻网
中山大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