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付进 记者 唐慧)近日,泊头一名男子因醉驾被泊头交警大队处罚。
近日,泊头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泊头市幸福路宏业小区附近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汽车驶入卡点。待司机摇下车窗玻璃后,执勤交警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测酒棒变色,显示此人有酒驾嫌疑。在民警的追问下,司机张某某只好承认自己喝了酒。
执勤交警要求张某某下车,再次接受酒精检测。张某某下车后,嘴上说着一定好好配合,却在接受检测时只张嘴不吹气,花样百出,企图逃避检测。在执勤民警的反复劝说下,张某某这才按要求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气,结果显示张某某涉嫌醉驾。执勤交警立即带张某某进行采血送检,验血结果显示张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泊头交警大队对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