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皮法院法官在南皮县人民医院的病房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王某多次盗窃,在案件审理期间,他突发脑梗被送到医院治疗。为了不耽误王某接受治疗,同时保证王某的诉讼权利,法官将法庭搬到病房内,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据11月16日《沧州晚报》7版)
将法庭搬到病房里,南皮法院此举充满了温情。
法律是无情的,违反法律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又是有温度的,在执行过程中,法律工作者采取充满温情的方式方法,赋予了法律更多的人文关怀。
我为南皮法院的做法点赞。将法庭搬到病房,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又凸显了法律的温情,同时还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现在,一些法院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案件多,法官相应不足。具体到案件上,当事人等待开庭和判决的时间就长。有的民事案件,等上一年半载或者更长时间是常事。如何提升案件的审判效率,使当事人满意,是各地各级人民法院目前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将法庭搬到病房里,把当事人上法院开庭变为法官主动出击,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将法庭搬到病房里,南皮法院为其他职能部门“打了一个样儿”,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南皮法院创新工作形式,改进工作作风,值得很多职能部门学习。
老百姓和职能部门打交道,就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普通大众不关心职能部门说了什么,他们只关心职能部门是如何做的。事实最有说服力,谁把事情办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老百姓就为谁点赞叫好。
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法院向南皮法院学习,将工作场地搬到学校、工厂,搬到田间地头……我们也期待更多的职能部门向南皮法院学习,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