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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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骂人被判拘留,不服处罚起诉警方

海兴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要求

本报讯(通讯员 张利娜 杨俊香 记者 张楠)海兴一名男子在直播间内公然辱骂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男子不服警方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王刚(化名)与李强(化名)之间有民事纠纷。王刚多次在某直播平台的直播间中发表不当言论,公然对李强进行辱骂,干扰了李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李强无奈报警。

海兴县公安局接到李强报警后,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王刚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王刚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海兴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审理认为,王刚因与李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多次在网络某直播平台以直播的方式公然侮辱李强,影响了李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立案、调查取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公安机关告知了王刚警方拟对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海兴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于近日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王刚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社交平台已经成为公民发表言论的重要阵地。然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用户在使用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坚守道德底线,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权。

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为了泄私愤利用网络恶意谩骂、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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