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决定自11月11日起,新增并启用部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8处电子警察抓拍范围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一、会川路与南海大街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二、振兴路与华兴街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
三、文化大街与新华路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四、乾宁街与会川路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五、337国道与新104国道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六、南环路与西环路路口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七、会川路与京福大街路口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八、南环延伸线与新青官线路口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1处电子警察抓拍范围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一、振兴路与华兴街路口由南向北、由北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