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具有自建(全资或控股)奶源基地,生乳应来自自建的奶源基地,明确了生乳的菌落总数、体细胞数、嗜冷菌、耐热芽孢菌限量值;要求包装材料除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外,其阻隔氧气、光照等的性能应能保证产品货架期内质量稳定且不影响安全和产品特性等;明确无菌灌装工艺和后杀菌工艺的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要求;制定了比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严格的清洁作业区动态控制要求,以降低生产产品污染风险;要求产品出厂前逐批全项目自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