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纪录珉 记者 张楠)“走,回家!不离婚了!”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法官发挥“调和剂”作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2008年,张丽(化名)与李刚(化名)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李刚从事道路运输工作,长期不在家中。李刚在家的日子,与张丽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自2020年起,李刚不再承担养家的义务,导致张丽和孩子生活困难。张丽认为她和李刚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向吴桥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吴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案卷。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法官决定先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
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在赌气,两人之间的矛盾并不涉及原则性问题。据此,心里有底的法官决定安排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让法官没想到的是,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各执一词,情绪非常激动,这也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两次调解,法官敏锐地发现张丽相对强势,李刚性格内向不善表达,他们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夫妻间缺少沟通导致的,两人有和好的可能。发现矛盾根源后,法官先后多次上门规劝双方当事人,向他们讲明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应该找准定位,分别担起自己的责任。
在法官以及双方亲友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从心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逐渐消除了心中的芥蒂,懂得了自己在婚姻中存在的不足和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李刚承诺以后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诚恳地请求妻子再给他一次机会。张丽也表示愿意给丈夫一次机会,两个人携手经营好婚姻,守护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