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迪慧尔草本海藻面膜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分别为:
●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迪慧尔草本海藻面膜、百诗凯小颗粒海藻王面膜、蕾诗蔓海藻面膜、泽秀媛玫瑰籽亮肤保湿海藻面膜、泽秀媛黑玫瑰籽海藻面膜、凯秀蓝藻天然海藻面膜、韩肌密牛奶水光肌海藻面膜、兰熙蔓水润青春肌野生小海藻面膜、御自然蚕丝蛋白海藻面膜等12批次面膜类化妆品;
●汕头市琪缘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TWG绿茶冰肌清洁泥膜、TWG海茴香火山泥膜等3批次面膜类化妆品;
●广东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秀海藻补水细肤面膜;
●汕头市妆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DMD胶原蛋白滋润晚安冻膜;
●汕头市沪潮日用化妆品生产的ZHUO ZHUANG卓妆海藻蛋壳面膜膏;
●佛山市艾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玺丝柔补水保湿丝滑海藻面膜;
●佛山市诗曼诺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蒂姿小颗粒海藻面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