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南》提出,保健食品必须依法进行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销售页面应当显著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提示信息,避免误导消费。
根据《指南》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范围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禁止分装。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对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应当在销售页面醒目提示。
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