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晓玲)近日,运河区发布《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六不准六提倡”》,实行村(社区)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报备制度。
“六不准六提倡”主要为:
一、不准在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学校机关、广场公园、商超集市、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及周边搭设灵棚饭棚、放置灵柩、举办“送路”仪式;提倡主动报备,在村(社区)规定的地方治丧,或在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丧事,或在遗体存放殡仪馆、家庭室内设灵堂。
二、不准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燃放鞭炮(含电子鞭炮、礼炮);提倡播放适宜音量的音乐。
三、不准在“送路”、送葬时抛撒冥币、焚烧冥纸冥币、纸牛纸马、“金童玉女”“豪车别墅”等祭品;提倡简化仪式。
四、不准进行恶搞闹婚闹丧;提倡文明简朴办事,喜事简洁高雅、白事文明祭拜。
五、不准大操大办,安排喜事乐队伴奏,治丧请法士做道场、殡葬乐队吹打弹唱、搭台演艺唱跳;提倡旅行结婚、参加集体婚礼,白事缩短治丧时间、规模和流程。
六、不准攀比礼金、高价彩礼;提倡少随礼金或不随礼金,喜事不要彩礼。
根据运河区村(社区)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报备制度,各村(社区)辖区居民办理婚丧事宜的,红白事的事主是报备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到村(社区)进行报备。村(社区)设专人负责做好接受报备的有关事宜,特殊情况下事主可采取电话、上门等形式报备。婚嫁事宜事主提前7天向办事所在村(社区)备案。丧事事主于当日向办事所在村(社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