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她和丈夫有一套没有房证的房产。近期,她与丈夫决定离婚,在谈到房产如何分割时,两人有不同意见。赵女士想咨询一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如果两人分割了这套房产,办理房证时该写谁的名字?
【律师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的李广玲律师。
李广玲说,离婚时,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处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如果房子是商品房,暂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将来一定能办理,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子产权的归属。房子的所有权可归一方所有,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或者约定其他内容。
如果有房贷的情况下,要考虑到将来偿还房贷的便捷及方便性,最好是房子归偿还房贷的一方所有,这样将来偿还房贷或者办理房产证时比较方便。双方可将协商结果写入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里。将来办理房产证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等其他需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将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在诉讼离婚程序里,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先登记在双方名下,之后双方再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