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
第02版:02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违反医保服务协议 或将被终止支付资格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管理对象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药服务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药师(含执业药师、中药师)。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相关人员违反服务协议、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可参照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记分。当年度内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后,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中止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支付资格和医保费用结算。

2023-10-10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05755.html 1 违反医保服务协议 或将被终止支付资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