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范牙膏功效管理和标签要求,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明确牙膏应当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
《办法》规定牙膏实行备案管理,牙膏新原料按照风险程度进行注册或者备案管理,并实行安全监测制度。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牙膏新原料,纳入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已使用的牙膏原料目录。
《办法》明确牙膏备案人对牙膏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