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辆车驾驶员 被认定负全责
本报讯 (通讯员 曹国新 沈括 记者 李圣哲)近日,高速交警献县大队处理了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民警认定,最后一辆车的驾驶员负全责。
当天,高速交警献县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石黄高速沧州方向111公里处发生三车追尾事故。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民警调查了解到,当时由于前方拥堵,前面两辆车刹车停下,但第三辆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刹不住车,与第二辆车追尾,致使第二辆车撞上第一辆车。
最终,民警认定第三辆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