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志强 记者 苏少静)近日,献县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驾王”。经核查,这名驾驶人3年内4次酒驾,3次被拘留。
当晚,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献县东升路宏盛家园路段执勤时,将酒后驾车的一名驾驶人查获。经检测,这名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已经是他3年来第4次酒驾了。2020年6月10日,他因酒驾被公安部门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2021年10月9日,他因二次酒驾,被公安部门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今年1月26日,他因无证且酒驾被公安部门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6日。
最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这名男子此次受到行政拘留8日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